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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所谓的风光,不过是仗着家世的起点优势,便自然挣不开它。”

“同样,我若没有这得天独厚、无忧无虑……也活不成你喜欢的模样。”

“此事,都无关他。”

这声音平静得过分,像在陈述客观事实。

可裴铮终究是裴铮。

他并未叹气,只是一笑。

“我没有输给他。”

“我是输给了我自己。”

他约莫觉得自己能豁达,也在让自己尽量豁达。

可依我所见,那嘴角分明还是苦的,在凄冷月色下刺目,亦刺得心酸。

我几乎就要安慰他。

但方才迈出一步,脚下船身微晃,提醒我他会在这里是因为他要走。

提醒我扬州葬礼过后便是下聘。

三年丧期一满便是大婚。

于是出口的话不再是安慰,而是与他无二的平静叙述。

“不止。”

我走近,抓住他的一只手。

他的手是习武之人的手,有练枪时长年累月的茧,我原本也该这样。

可我的手放在他的边上,竟白嫩纤细得比他还像出自富贵人家。

“我的体质,和寻常人不一样。”

我从前就奇怪为何自己百般锻炼,却仍是这么一副“弱不禁风”的身板。

明明我气力不小,身手也不差。

之后我才知道,原是因为长生骨。

长生骨于人有益,譬如自触碰长生花被激发潜能以来,它自行修复了我昔日伤疤,彻底淬体。

可它也比正常身体更难锻炼,尤其是在宿主成年之后,几乎已成定型。

也就是说,我再也“长不大”了。

“现在还不明显,但时间太长。”

我望着两只截然不同的手,听见自己轻轻说。

“再过五年,十年,二十年……我明明和你同龄,比你大一个月。”

“那个时候看着却不是这样了。”

长生不老,青春永驻,是好事。